问题 | 诉讼离婚需要材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诉讼离婚程序时,通常需要备齐以下各项所需的文件资料。
首先,必须提交一份明确详尽的起诉书,其中应详细描述原告、被告双方的个人身份信息、诉讼申请的具体内容以及离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等关键要素。 其次,为了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需要向法院提供结婚证书作为重要的证据支持。 此外,为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还需准备诸如家庭暴力、婚外情、长期分居等相关的实质性证据。 如果涉案财产的分割问题也存在争议,则需附上详细的财产清单并提供必要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作为佐证。 如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则需要额外提交该子女的出生证明以及其他与抚养权有关的材料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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