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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离婚准备什么资料和材料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通常须备妥如下文件及材料:
首先,需撰写并提交离婚起诉状,详述提出离婚之诉求与充足理由;
其次,出具个人身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等;
此外,需提供可证明婚姻存续之结婚证书;
同时,为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提供相关证据,如家庭暴力、婚外情、长期分居等方面的证据;
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则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以及证明您对子女具有妥善监护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相关证据;
最后,若涉及到财产分割事宜,则必须提交详细的财产清单及其所有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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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8: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