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对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共识,您便有权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司法机关介入并裁判离婚。
配合法院举行相关程序调查你们婚姻中的真实情况,它会依据法律规定,判断夫妇间情感是否已经严重破裂至无法挽回。 在许多情况下,如果有家庭暴力、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感情不合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等等重大情节出现,法院很可能会做出离婚宣判。 然而,如果上述具有决定性的情况未出现在你们当中,那么法院在首次审理中就可能不会直接作出离婚裁决了,可能需要首先尝试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待在首次立案审判之后的六个月内再来提出起诉,那时,判决离婚的概率将有所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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