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女方主动提起离婚诉讼之时,需确保符合以下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如确认夫妻关系已经完全破裂,其中包括家庭暴力、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长期稳定同居,以及因为情感问题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的情况。 当然,若并无上述法定的离婚情况出现,只是纯粹主观地认定其婚姻关系无法维持下去,同样也具备提出离婚诉讼的资格,然而,法院在首次审理此类案件时,未必会直接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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