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要起诉离婚需要在哪里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状况下,当涉及到女性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当在被告方的居所所在地点的人民法院展开诉讼程序。
然而,若被告的居所地和其常住地点并不统一,则应将案件提交给频繁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针对以下特殊情形,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宣布失踪、被依法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的,其相关诉讼应交由原告的居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处理。 同样,若原告的居所地与常住地不相符,应将案件提交至原告长期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审理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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