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都需要复印什么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您申请办理离婚诉讼业务时,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交以下系列的复印件材料:
其中包括用以确认个人身份以及与配偶之间婚姻状况的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文件; 此外还需要提供与子女有关的出生证明等辅助性信息; 若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的内容,必要的资产证明,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均需进行复印;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相关的债务凭证亦应一并备齐; 最后,倘若您拥有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婚外情的证据等,也请务必将其复印留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