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辱骂对方算不算感情破裂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之间,谩骂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感情的彻底割裂与丧失。
然而,对于该行为的判断需要全面且谨慎地考量其出现的频率、严重性以及对双方关系产生的深远影响等诸多要素。 假如仅限于短暂阶段内的,程度不过分显着的谩骂,那么这种情况很可能仅仅表明夫妻俩正处于矛盾和冲突之中,经过深入沟通和妥善措施可以得到有效化解。 但是,如若此类谩骂行为频繁发生且状况较为恶劣,同时给双方情感带来了严重创伤,以至于难以进行挽回和修补,则可能被视为感情破裂的一个明显标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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