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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去哪里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案件中,往常情况下,其必须前往被告方的住所地所在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立案。
然而,若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并不一致,那么该案将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和裁判。
我们这里所说的“住所地”,一般而言是指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
而“经常居住地”则指被告自离开住所地以后,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区,但若被告于此时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话,除此之外的其他区域均可视为经常居住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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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6: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