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准备什么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通常需要当事人预备具备以下相关资料文件:
首先是身份证明文件,其中包括了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 其次是结婚证书,这是用来证实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 接下来是起诉书,该文书需详细阐述离婚的请求事项、具体事实以及理由; 若涉及到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其出生证明; 最后是财产证明文件,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等,以便于明确夫妻间共同财产的实际状况。 此外,为了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诸如家庭暴力、婚外情、长期分居等相关证据也应一并提交给法庭作为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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