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静期怎么撤回离婚申请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中,若当事人希望撤销已经提交的离婚申请,应由夫妇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撤回申请。
经审核确认相关情形确实符合要求后,婚姻登记机构会按照申请内容为其办理撤回手续不可忽视的是,只有当夫妻双方都真诚表示愿意撤回申请时,才能得到法律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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