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怎么起诉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提起离婚诉讼,您需首先备妥与之相关的文件材料,例如,详细书写的起诉状、两人的婚姻证书、各自的身份证件以及子女若存在的话其出生证明,还有涉及财产分配的话,则相应的财产证明也需提供。
紧接着,您可以将上述的起诉状及其附随的证据材料递交至具有法定管辖权的法院去受理。 当法院收到且确认您送达的所有文件后,他们会组织进行调解工作,倘若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会进而启动审判程序。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您们双方所提供的证据及事实情况,来裁定是否批准离婚申请,同时还会就子女监护权、财产分割等事宜作出最终的裁判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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