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本人不去取邮寄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情形之下,当事人若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身前往领取离婚证书,转而选择邮寄形式也是合法合规的选择。
然而,这需要以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所制定的相关规定以及操作流程为基础。 倘若该部门批准了邮寄的请求,并且能够保证邮寄过程中的安全与准确性,那么这样的方式无疑是切实可行的。 然而,为了规避可能出现的诸如证件遗失等问题,我们仍然建议您尽可能地亲临现场领取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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