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能否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家庭成员而言,他们同样享有离婚的合法权益,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面临诸多复杂问题。
例如,若该患者属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那么在其精神状态稳定期间,便具有行使离婚权以及做出相关决策的行为能力; 而若是完全无法辨识自身行为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则需要采取变更监护人的方式,由新的监护人代为行使离婚诉讼的权利。 在处理此类离婚案件时,法院将全面评估并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情感基础、日常生活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以最终确定合理公正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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