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刑事拘留不批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什么刑事拘留不批捕 申请不予批准逮捕即起诉裁量权。公安机关对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向法庭申请逮捕,法庭经评估审查,若认为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法定条件,会作出不予批准决定。这可能是证据不足、情节轻微或无逮捕必要等原因。但不予批准逮捕不代表嫌疑人无辜,案件调查可能继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什么刑事拘留吗 刑事拘留是公安或检察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人身自由限制措施,旨在保障诉讼顺利。适用于正预备、实施犯罪或刚犯罪被发现者,被受害人或证人指认,现场发现犯罪证据,企图逃避法律、销毁证据,身份不明及有流窜、多次或团伙犯罪嫌疑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什么刑事拘留了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案侦查中采取的临时强制手段,限制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自由。这是预防性措施,防止人员逃逸、串供、毁证,利于侦办。需注意,被刑拘不代表一定是罪犯,是否犯罪要经法院审讯判决来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不批捕通常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但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决定不批准逮捕。这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较轻、没有逮捕的必要性等原因。不批捕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无罪,案件仍可能继续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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