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证明分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破裂之际,需要证明已实质性地分居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步骤,有如下几种途径可供参考:
首选,租赁合同或者房产所有权证明能够清晰地体现出夫妻二人各自所居住的地方; 其次,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明确表达了分居的意愿以及约定; 进一步,邻里之间、朋友等人的见证言辞,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俩确实已分开独立生活; 此外,还可以通过提供双方的通讯记录,诸如短信、电子邮件等等,来反映其分居的现状; 最后,水电气费用、公共设施管理费用等缴费凭据,也能直观地展示两人分别居住的实际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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