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的条件,其主要方面包含以下内容:
首先,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必须已经破裂,这是决定是否可以批准离婚的重要前提条件。 例如,如果出现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情况; 其次,当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其他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 再者,若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且屡教不改; 最后,如果因为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等情况,都可能成为判定离婚的依据。 另外,如果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那么另一方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应该得到法庭的批准。 在经过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离婚之后,如果双方仍然处于分居状态超过一年时间,并且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那么法庭也应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