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不出庭是否可以宣判无罪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件当中,若当事人未能出席审判法庭,则不能武断地下定论为无罪判决。
离婚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法律程序,通常需要当事人亲身出庭并阐明观点。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因故无法亲自出席法庭,应向法院提交书面声明以阐述其立场。 但是,如果涉及到法定必须出庭的事项,例如原告在接到传票后未遵守规定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话,法院将视作其撤回诉讼; 而被告在接到传票后也没有履行规定且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话,法院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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