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半能判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便已经经过长达两年半之久的分居生活,也并不意味着必定会被判离。
在离婚案件中,分居仅仅是判定男女双方之间情谊是否已然破裂的众多因素中的其中之一。 唯有当具备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由于情感上的矛盾纠纷而导致夫妻间的长期分离(即两年半)、同时调解工作亦无法取得任何实质性效果时,法院才有相当大的可能性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若无其他相关证据能够明确显示出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仅仅依据分居这一单一因素,法院则未必会作出离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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