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哪里都可以受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境内申请离婚并非任何地区均可受理。
通常情况下,应由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类诉讼; 若被告户籍所在地点与其常居地不相符,则该案将交由其常居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另外,当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离家超过一年时间,而另一方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请求,那么此时则须按照原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行使审判权。 同样,若夫妻双方均已离开原籍地超过一年以上时间且其中一方要求离婚,该案将由被告常居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若无法确定被告的常居地,则由原告提起诉讼时被告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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