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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可以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通常的法律原则,倘若男方并无任何明确的违法行为导致婚姻破裂,仅因为女方主动申请离婚便索求精神损失赔偿,那么这样的请求往往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然而,若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了诸如重婚、与第三者非法同居、对配偶施加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反道德和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男方就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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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2:4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