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生效后需要开生效证明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判决书正式判定之后,申请人是否需要申请开具该判决书的生效证明,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
通常而言,若申请人需要进行诸如再婚登记、户口迁移或财产处置等相关事宜时,开具生效证明将会更加便捷。 因为在某些特定部门中,他们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生效证明以证实离婚判决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然而,若申请人并未有上述所需,那么其实也是不必要进行申请开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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