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诉讼离婚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在深圳境内起诉离婚的通行步骤基本如下:
首先,申请人应向具备管辖权限的当地法院提交完备的起诉状及相关实质性证据。 起诉状需详尽表达离婚请求以及相关实情理由等内容。 在完成呈交手续之后,受理该案的法院将向被告方发出正式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件。 随后,原被告双方将按照规定进行证据交换环节,同时也可能被安排参与调解程序。 若调解无果,法院将启动正式审判程序,原被告双方均可在法庭上阐述各自立场,提供证据并进行质证。 最终,法院将依据事实真相和现行法律法规做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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