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精神病离婚怎么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婚姻离异案件,具体的判定过程相对复杂。
倘若婚姻当事人在精神状态稳定的时期内,出于自愿的原则选择离婚,并且就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达成了共识,那么他们便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然而,若是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离婚,法院将会依据当事人的病情状况、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与评估。 若患者的病情严重到足以影响到夫妻间的共同生活,那么法院有可能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也会在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方面,对患有精神疾病的一方给予适当的关照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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