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如夫妻中有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而此时另一方却态度坚决地表示反对离婚;
又或者虽然双方均有意愿离婚,但是在涉及到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配等关键议题上,却无法就具体方案达成共识; 再者,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已经失踪或者下落不明; 亦或是夫妻中的某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被认定为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时,这些情况都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来解决。 除此之外,当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过相关部门的调解仍然无法挽回时,同样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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