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多长时间可以重新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之下,若离婚诉讼案件经法院判决未允许解除婚姻关系或在庭外调解达成和解协议之后,若并无新的事由与资料,且原讼人在六个月内再次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此种情况下,法院将依法予以驳回处理。
然而,若是存在能充分证明原被告双方之间婚姻感情实际已经破裂的全新事由以及相应证据支持,则此类情况可不必受限于六个月的时限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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