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就是离婚协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判决书并非等同于离婚协议。
离婚判决书乃由法院所出具的具备法律约束力之文件,它体现了在诉讼离婚程序中所作的关于离婚事宜的最终裁定。 相较之下,离婚协议则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就离婚及其相关事宜达成的共识性约定。 离婚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循。 然而,离婚协议仅为双方自愿达成的契约,其履行与否取决于双方的自觉性与合作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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