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条件有哪些内容要求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离婚的申请,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若夫妻中任意一方存在重婚或是与他人生育子女的行为; 施行对家庭成员施暴,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遗弃的举动; 存在严重的赌博习惯或者长期吸食毒品而屡教不改者; 由于感情关系出现裂痕,已经连续两年分居生活的; 以及承受不起其它诱因导致感情关系破裂者。 在这种情况下,若某一方被宣告失去行踪,则另一方可以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法律应当予以审理并作出相应判决。 此外,如果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判,婚姻关系未被解除,但双方仍旧持续分居长达一年以上,那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有权再次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此时法律也应予以审理并作出相应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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