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员
刑法第94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问题 | 司法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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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一、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1.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2.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或其他人,以及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3. 刑事、民事诉讼的庭审,行政诉讼的庭审、听证和执行的听证程序中严重扰乱秩序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4.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 二、司法拘留的适用程序1.决定程序。人民法院在适用司法拘留措施时,应当收集、保存相应证据。因情况紧急,无法收集、保存相应证据的,应当制作详尽的现场笔录,在场的法院工作人员应当签字;有其他人员在场的,亦可由其签字见证。适用司法拘留措施,一般应由合议庭进行合议,情况特别紧急的除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应当报请院长批准。因哄闹、冲击法庭,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院长认为拘留不当的,应当立即解除拘留。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援引法律条文应当具体到款项,援引的款项应当与被拘留人的违法行为相对应。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拘留决定书应当送达被拘留人。被拘留人拒不签收的,不影响决定书的效力,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 2.执行程序。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自拘留决定书送达被拘留人之日起计算。拘留当日计算为一日。 三、司法拘留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区别我国法律规定了三种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行政法规定的行政拘留以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司法拘留。应当注意将三者加以区别。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者的区别体现在法律性质不同、 法律根据不同、适用对象不同、有权采用的机关不同、与判决的关系不同(折抵刑期)、期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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