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生效书怎么开具证明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的开具流程,通常都是有作出判决的法院负责完成。
在这个过程中,您需要携带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判决书的原始文件,亲自前往作出判决的法院,并向负责处理该案件的法官或者书记员提交开具生效证明的请求。 法院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严格的核实和确认之后,为您正式开具生效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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