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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丈夫患有精神类疾病,理论上的确存在做出离婚决定的可能性。
然而,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若丈夫所患之精神疾病较为严重,并已造成夫妻情感破裂,且经由法定程序判定确实无法挽回,那么这样的情况下,离婚的确可能被视为合理选择。
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对丈夫的合法权益给予充分保障与关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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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1: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