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不满一年二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分居期不足一年并且进行第二次诉讼请求离婚时,鉴于法院对离婚问题的裁决标准并非仅仅基于该时间期限,故判决离婚与否并不必然落在某一个既定的期限之内。
而判定离婚官司结果的核心要素在于,法官需要依据相关事实证据来衡量夫妻关系的真实状态,比如婚姻出现了其生活中的新型问题,如重婚罪行,家庭暴力,参与非法活动或赌博等极端不道德行为,抑或是夫妻之间已经形成了长时间的分居并失去了任何挽回爱情的希望等等。 一旦符合这些实证条件,法院将更有可能做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然而,若仅仅是夫妻分居尚未满一年这样一个较为单一的因素,却未附带其他足够分量的证据材料,那么仅靠这点恐怕难以直接触发判决离婚的阀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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