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到哪里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需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然而,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常居地并不相符,则由该名常居者所在的地区人民法院来行使司法管辖权。 倘若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宣告失踪、正在接受强制性的教育措施或处于监禁状态,那么就应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审理。 同样,若原告的住所地与常居地出现不符,那么应由原告的常居地人民法院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