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离婚通常需要预备以下几种必备资料:
首先,为了证实夫妻间的婚姻事实存在,我们必须提供有效的结婚证书和个人身份证件等文件来作为夫妻关系的确立依据。 其次,为了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我们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的证据,例如家庭暴力事件的报警记录、配偶出轨行为的相关证据等等。 此外,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我们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若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争议,我们则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以及自身抚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证据,例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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