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一年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另一方对于离婚事宜持反对态度,那么您便有权利提交法院以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了。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生活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双方的感情状况是否已经达到破裂程度。 倘若您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以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配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现象、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屡教不改、因为感情问题导致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等等,这些都是法院通常会做出离婚判决的因素。 然而,若证据准备并不充足,首次提出的离婚申请可能无法得到支持,此时您可以在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再次提出讼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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