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出轨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精神出轨在法律层面上尚未被普遍认可为直接导致离婚的法定事由。
在处理涉及离婚问题的案件时,法院主要围绕的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是否已经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这一核心要素展开判断。 倘若仅仅出现了精神出轨这样的情况,而并无其他诸如家庭暴力、重婚、与第三者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等严重过错的话,法院往往会首先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以期能够帮助双方重新建立起良好的关系。 然而,若经过调解后仍未能取得理想效果,并且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到了无法继续维系下去的地步,那么法院才有可能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到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分配的问题上,精神出轨并不足以构成决定性的影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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