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证据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常见的证据种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夫妻情感破裂程度的证据,例如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受到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以及可能涉及到出轨行为的相关书证或者证人证言等等; 其次是关于财产状况的证据,这类证据主要包括房产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件、银行存款交易明细等; 最后是与子女抚养问题有关的证据,例如子女生活及学习所需费用的支出凭证、个人具备的抚养能力的举证材料等等。 综上所述,对于具体情况和诉讼请求不同的离婚案件,需要准备的证据也会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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