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认定分居两年不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认定婚姻关系中满足法定分居条件且满两年者是否应当被准予离婚的问题,我们需要全面考察多重相关因素。
首先,分居现象发生的根本原因务必要源自于夫妻间情感上的破裂与不和谐,而非由于诸如工作调动、学业进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分离环境。 其次,所谓的“分居”实际上应该理解为夫妻双方不再在同一屋檐下共度时光,无法正常行使夫妻应享有的权利以及承担相应的家庭责任。 而且,这一种分居态势必须是长期、稳定的,而非短暂的离别之后又重新回归到共同生活之中。 最后,为了证实分居的真实性,我们还需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佐证,例如租赁房屋的合同文件、证人的证词陈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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