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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分居怎么界定的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夫妻间所描述的“分居”一词通常被理解为双方已经终止了共同的日常生活,同时也不需要再履行彼此作为夫妻应尽的家庭责任和义务,这之中包含了财务支出的共同承担以及起居饮食的相互照顾,甚至是性生活的共同参与与协调。
然而,分居并不代表着完全断绝联系或者不再相见。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要判定夫妻是否真正意义上的分居,往往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必须是双方都具有明确的分居意愿;
其次,他们必须在实际生活中确实处于分开居住的状况;
最后,这种分别独居的情况还需持续一定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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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7: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