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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二次离婚诉讼就一定会判决离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当事人虽然提出了第二次离婚诉讼请求,然而并非意味着必定能够得到法院的准许判决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决定法院准予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主要依据是夫妻间情感关系的确实破裂程度。
如果在第二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能向法庭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揭示婚姻情感破裂,例如显现出家庭暴力行为、明显重婚之处或者已经持续逾越两年时间的分居状况等情况,那么获得准许离婚的可能性将会相应增大。
但是,若证据收集得有所欠缺或不足,也有可能导致法院无法做出正式的判定同意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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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1:3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