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的钱对方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贵方在婚姻解除判决书中所获得金钱未能如数得到交付,此时,可向所在司法机关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该司法机关将拥有权力采取包括调查、冻结对方资金及其关联银行账户、以及没收与扣押其资产在内的一系列针对性行动,从而确保贵方能够及时获得应有权益范围内的款项。 另一方面,倘若对方对已生效判决依旧置之不理,那么他们将会遭遇法律带来的惩罚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