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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怎么收集分居证据材料和证据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正式提起离婚诉讼之际,收集有关分居情况的证据材料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首先,可以通过查看当事人之间所签署的关于分居事宜的相关协议,来了解和掌握具体的分居事实;
其次,如一方已开始在其他地方居住,其租赁合同以及租金支付凭证也可作为重要的证据材料进行提交;
再者,社区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居住证明也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此外,居住在附近的邻居的证人证言也是证明分居状况的有效方式之一;
最后,双方的通讯记录中能够明确显示出分居状态的相关信息也应予以重视并加以收集。
除此之外,对于因分居导致的财务独立性也应该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例如个人的银行流水账单以及每月的工资收入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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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8:4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