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分居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婚姻关系并非必须遵循分居程序。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只要婚姻双方自愿达成并签署明确的离婚协议,且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共识,便可顺利实现离婚,无需强制性地进行分居。 然而,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倘若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由于情感不合而导致的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那么法院将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尽管如此,即便未曾经历过分居阶段,若存在其他有效证据足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法院亦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