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当事人不在场可以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诉讼案之中,通常来说,当事人理应亲临现场参加审理。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如确实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患有严重疾病等而导致无法亲自出席法庭进行辩论,那么经由法官的授权与允许后,当事人也可采用书面方式予以回复和质证。 然而,若牵涉到身份关系的确立或是重要证据的宣誓过程,则通常需要当事人亲自出庭参与。 总而言之,在婚姻诉讼案中,当事人的亲自出席是必要的,除非存在合法的理由并且得到了法院的批准,否则不得缺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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