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多久调解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离婚事宜的庭审调解程序并无明确定义的标准时间框架。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于案件正式立案受理之后的某个时间段内,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调解活动,该环节通常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初期阶段展开。 然而,调解所需的具体时间长度则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之间的意愿协调状况、争议事项的复杂性程度以及法院内部的工作调度安排等等。 倘若各方当事人能够迅速达成共识,那么调解所耗费的时间便相对较短; 反之,若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可能需要经过多次的调解努力,从而导致时间的相应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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