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是怎样处理离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民政部门对于离婚的处置主要分为两大类状况,首先便是协议离婚,其次则为诉讼离婚后转为协议离婚。
若选择进行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务必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重大事宜达成一致共识,随后亲自前往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文件。 在经过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之后,双方需要在同一时间内在另一个30天期限之内再度一同到民政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书。 倘若属于诉讼离婚转为协议离婚的,那么便意味着在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之后,双方又重新自愿决定离婚,此时便可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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