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诉诸法律途径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却遭对方反对,那么法院将依照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据及客观事实,对夫妻情感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以便做出公正裁决。
若有充分证据显示存在诸如重婚,与他(她)人持续同居生活,实施严重家暴行为,长期虐待、抛弃家庭成员,沉迷于赌博或吸食毒品等恶行且屡教不改,或者因为感情产生裂痕导致长期分居满两年等等情况,那么法院通常会作出离婚的最终判决。 若现有证据尚无法充分明确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这一事实,则可能需要在首次诉讼中等待判决结果,然而,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后,您仍然有权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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