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不愿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对方并不乐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您可以尝试通过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出诉讼来寻求解决方案。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审慎评估包括夫妇之间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在内的诸多复杂因素,进而作出公正裁决。 通常情况下,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实存在诸如重婚行为、家庭暴力行为、长期沉迷赌博以及因感情不和而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严重问题,那么法院便很有可能会批准离婚申请。 然而,如果证据尚显不足,首次提出的离婚请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但是在判决结果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您可以再次提出诉讼,此时获得离婚许可的可能性将会有所提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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