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可以在外地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普通状况之下,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并不能够在异地办理。
协议性的离婚程序需要前往配偶一方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申请处理。 然而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常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执行,也就是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 若被告的户籍归属地与实际经常居住地并不相同,则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但是,如果有夫妇之一在离家超过一整年后才提出离婚请求,此时另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那么原告就可以选择在自身户籍所属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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