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女方提出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女方在育有身孕期间决定结束婚姻关系,那么她需要按照类似于一般离婚案件的程序进行处理,但是在某些环节上可能会涉及特殊性的考量。
首先,女方有权与男方展开友好的洽谈,通过双方达成共识草拟并签署离婚协议,随后,他们将携手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正式提出离婚申请。 在此之后,经过为期30天的离婚自省期,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若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女方则可直接向管辖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 法院受理该案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关联要素进行全面思考和审查,包括评估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以及女方在孕期内所面临的特定境况等等,最终依法作出审判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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