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时间怎么算出来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分居期限的界定问题,通常以夫妻双方从实际上开始分离居住的那一天作为起点进行计算,直至声索分居权利一方向法院提交充分证据的那一日为止。
在确定是否构成分居状况时,应当结合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的独立程度、经济方面的独立与否以及是否存在夫妻间的性行为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即使存在偶尔的会面或者短期的同居情况,也并不足以影响到分居期限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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